一、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和对象
1.范围:公司本部各部门、合肥滨湖项目部、所属各项目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2.对象:公司本部领导班子成员,本部各部门正职及以上管理人员(含合肥滨湖项目工程管理部经理),所属各项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各级领导人员)。
二、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自2013年7月开始,自2013年10月基本完成,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根据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下旬至8月20日)
为避免搞形式主义,此次活动不搞层层动员;不要求各单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可按照《实施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落实;目前在岗人数较少的项目公司不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可由经营班子和办公室分别行使相应职责。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六要”活动:
1.集体学习交流。除《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外,还应组织学习省公司有关文件及会议材料,传达詹先豪同志在全省盐业系统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增加学习内容,但不得减少。
2.集中走访调研。主要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公司本部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各项目一线,项目公司组织对项目公司经营一线、合作单位、客户等进行走访。
3.宣传先进典型。按照省公司和公司本部的统一部署做好落实。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发现本企业先进典型,上报公司本部确认后进行集中宣传,以扩大影响。
4.进行警示教育。按照省公司和公司本部的统一部署做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5.广泛征求意见。要密切结合本单位实际,面向基层职工、合作单位、客户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6.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评议范围应包括本单位全体职工,此项工作要求在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20日至9月20日)
重点围绕“四风”在公司内部的表现和危害,开展“四对照四查摆”活动。各单位应围绕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查摆活动。针对查找出的问题,9月1日前,各单位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我批评。公司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分工参加负责联系单位的会议。9月5日前,召开公司本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省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各级领导人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公司教育实施活动督导检查组审阅。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20日至10月31日)
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任务。各级领导人员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推进月”活动,并力争形成长效机制。活动各项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0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统一报省公司和督导组审核。
三、教育实施活动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的接受省公司和活动督查组的监督,接受省公司教育实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活动情况及时向省公司教育实施活动督导检查组报告。公司本部领导小组也将对各单位的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全程参与联系单位的活动开展、落实以及总结工作,确保活动真正得到落实。对活动落实不力的,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
四、联系方式
省公司教育实施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组织组: 0551-65283152
宣传秘书组: 0551-65283003
督导检查组: 0551-65283099
公司本部教育实施活动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燕玲、偶自如
联系电话:0551-6528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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