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建立市级食盐储备制度

发布时间:2011/7/20 15:28:19    |     文章来源: 《中国盐业协会会员通讯》     |     阅读次数: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食盐有序制供应,有效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由邯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供销社联合制定的《邯郸市市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于429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市级食盐储备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遵循“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自负盈亏”的原则,常年储备总量安排4000吨,由邯郸市供销社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实施储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供销社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