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7/31 16:21:26    |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阅读次数:

各项目公司(部)、各部门:

为确保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经722日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长:董 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

联系宿州公司、定远公司

员:陈力进 总经理、党支部组织委员

联系工程管理部、成本合约部

倪建武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联系芜湖公司

徐圣芳 财务总监,联系财务审计部

技术总监

联系合肥滨湖项目部、市场研发部

王燕玲 党支部宣传委员,联系六安项目、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以及省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公司、项目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和省公司党委提出建议。2.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公司、项目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工作。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公司、项目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典型宣传工作。4.配合省公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并全程督导所属各项目公司、项目部的教育实践活动。5.向省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请示工作,汇报情况。6.做好省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其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任:王燕玲

员:戴素萍、黎元忠、徐峰州、偶自如、张弘

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公司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2.负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3.按照领导小组安排,负责与省公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为其调研提供服务,筹备工作会议。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内部不分设工作组,由办公室统一行使执行、联络、监督等职能。各项目公司、项目部应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的对接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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