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典当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5/11 16:17:12    |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典当有限公司     |     阅读次数:

安徽盐业典当有限公司拟对宿州欣意国际城部分商铺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商铺位于宿州市环城北路路南欣意·国际城南1#、北1#楼120184.61㎡)121157.33㎡)122179.86㎡)12388.02㎡)12491.43㎡)12574.22㎡)204275.9㎡)207414.11㎡)209141.05㎡)212168.81㎡)213141.05㎡)214254.17㎡)309864.09㎡)共计13套房产,适宜仓储、办公等经营项目。(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其中120(184.61㎡)、121(157.33㎡)、122(179.86㎡)、123(88.02㎡)、124(91.43㎡)、125(74.22㎡)、204(275.9㎡)底价为8//㎡,207414.11㎡)209141.05㎡)212168.81㎡)213141.05㎡)214254.17㎡)底价为7//㎡,309864.09㎡)底价为5.2//㎡,以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6、在承租期间,如因企业改革、改制或政府城建规划等政策原因,本公司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场所,不为违约。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房租,安徽盐业典当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共同商议并确定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6年5月20日前到我公司资产部报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依爱城市花园首座包公楼四楼)

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8156532620

监督电话:0551-68997020



安徽盐业典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