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60001 | ||||
工程名称 | 六安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六安市长安北路与胜利路交口 | ||||
招标(建设)单位 |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 | 六安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二期(即C地块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万㎡,其中地上8.28万㎡,地下1.72万㎡,包括3#、4#、5#、10#--14#等8栋为18-28层住宅楼及3#地库及附属工程(包括包含弱电、强电、电梯、室内外装修、道路、供水、排水、燃气、通讯、广电、景观、绿化等工程)。 六安徽盐•湖畔明珠项目二期(即C地块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万㎡,其中地上8.28万㎡,地下1.72万㎡,包括3#、4#、5#、10#--14#等8栋为18-28层住宅楼及3#地库及附属工程(包括包含弱电、强电、电梯、室内外装修、道路、供水、排水、燃气、通讯、广电、景观、绿化等工程)。投资额约1.5亿元。 | ||||
计划工期 | 500个日历天 | ||||
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人员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 ||||
招标范围 |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标段数 | 1个 | ||
公告发布时间 | | ||||
项目开标时间 | 2016-3-15 9: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含清单、图纸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 | ||||
资格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均从六安市招投标网站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网上申报查询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 ||||
保证金账号 | 中行184215732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