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湖公馆住宅小区项目浪涌防雷器采购和安装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15/12/17 14:38:24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徽盐湖公馆住宅小区浪涌防雷器采购和安装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比选名称:徽盐湖公馆住宅项目浪涌防雷器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汇处,总用地47484平方、总建筑面积约162966平方、地下工程30029.98平方(人防工程面积约4171平方)、地上132936平方,高层住宅为剪力墙结构,低层为框架结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

  本工程为徽盐湖公馆住宅小区所有浪涌防雷器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需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防雷办和气象部门的验收。

  三、工作范围、工期要求、逾期处置办法:

  1、中选单位要按照相关质量验收规范 和当地气象部门要求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完成湖公馆住宅项目所有浪涌防雷器设备的材料供应和工程施工并及时通过相关部门(防雷办和气象部门)的验收,中选单位若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比选单位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2、工期要求: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工程分二期,每期工期7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防雷办和气象部门)验收。

  3、逾期处置办法:若中选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防雷办和气象部门)验收,应向比选单位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中选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配合比选人完成防雷竣工验收工作。

  四、资格要求:

  1、参选的单位需具备防雷安装施工资质且防雷产品在安徽省防雷办取得产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符合六安市当地防雷办的相关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6、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和六安市的其它条件。

  五、比选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选法的方式。

  六、工程价款: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括完成工作范围内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施工及通过六安市相关部门(防雷办和气象部门)验收等一切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参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工作范围结合自身的能力、现场踏勘、自行测算其工程项目费用。该费用应包完成工作范围内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施工及通过六安市相关部门(防雷办和气象部门)验收等一切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从合同签订起至防雷验收通过止,业主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参选单位应列明详细工作内容与每项报价。

  3、付款方式: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防雷办和气象部门)验收后支付至该期工程总价的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维修金 无息返还。(每次支付需提供每期结算总额价款的发票)

  七、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1、比选人于2015年12月23日11时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详见附件1)、工期、质量承诺书和以上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防雷工程专项施工资质证书原件,防雷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投选资料一经参选恕不退还。

  2、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光明东路与新河西路交叉口徽盐·湖公馆二楼成本合约部。

  3、评选时间招选人自行组织安排,中选单位以书面通知,未中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八、其他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盐业信息网(/)”发布招投标信息。比选文件如有修改及答疑等均在本媒介发布,参选人在截止日前请随时关注本媒介,不再另行通知,因此造成的影响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0564-363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