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节能评估与环境影响评价询价文件

发布时间:2015/8/31 15:32:26    |     文章来源: 安徽省顺朝物资有限公司     |     阅读次数: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省顺朝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安徽盐业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节能评估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进行询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询价内容:安徽盐业钢材加工配送中心项目节能评估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

  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约为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4300平方米,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服务范围、工期要求、逾期处置办法

  1.节能评估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若中选单位提交的报告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负责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不增加任何费用;若经修改完善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询价人有权不支付咨询费。

  2.工期要求:从签订合同生效资料提供完整后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向询价人提交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的成果时间报价人自行确定,此时间作为综合评选条件。

  编制成果提交份数10份,电子版一份。

  3.逾期处置办法:若中选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询价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中选单位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配合询价人完成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沟通协调工作。

  三、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资质及安徽省节能协会核发的省内开展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工作资质;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下同),报价人及其相关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报价资格;

  4.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报价人及其相关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6.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和合肥市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8.报价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报价的需提供所有参与报价单位对同一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评选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选法的方式,但询价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选,且询价人无义务对报价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五、报价说明

  1.本项目询价人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00万元),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2.本次编制费用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包括完成工作范围内及合肥市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人应根据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工作范围结合自身的能力、现场踏勘、该地块资料收集自行测算其项目编制收费。该费用应包含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所有费用(含编制费、场地监测费、会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从合同签订起至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止,询价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报价人应列明详细工作内容与每项报价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间。

  4.报价人应将编制成果的有关资料收集费用自行考虑计入报价中,询价人对此费用不进行补偿。

  5.在合同实施期间,编制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询价人根据实际情况需变更、修改等,中选单位应无条件执行,所需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6.付款方式: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需提供相应发票)。

  六、报价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11:00,评选时间由招选人自行组织安排;

  2. 报价文件为正本、副本各1份,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内的所有内容放在一起按组成顺序进行装订,并进行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3. 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4. 递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1366号盐业大厦17楼综合部

  七、联系方式

  询价人:安徽省顺朝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电话:0551-6528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