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司(局)荣获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6/23 19:12:37    |     文章来源: 黄山市公司 谢国旺     |     阅读次数:

  近日,黄山市公司再次被黄山市文明委授予市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黄山市公司(局)在省总公司(局)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始终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坚持内强素质,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机关文明优质规范服务活动,广大职工干部思想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外树形象,严格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无“脏、乱、差”现象,单位环境更加整洁优美,切实营造了一个环境温馨、工作舒心、生活开心、协作进取、民主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创建与业务工作互为渗透,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文明创建工作一如既往地得到了黄山市文明委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