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安徽盐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3/2/22 11:03:21    |     文章来源: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     阅读次数:

皖盐规划〔2013〕25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安徽盐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县公司(局),各直属(控股)公司,本部各处室:

  2012年,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进转型,强化管理,实现了公司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进安徽盐业的改革与发展再立新功,省公司决定授予合肥市公司(局)等13家单位“安徽盐业系统2012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阜阳市盐务管理局等10家单位“安徽盐业系统2012年度盐政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合肥市公司等11家单位“安徽盐业系统2012年度非盐商品经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杨延成等5名同志“安徽盐业系统2012年度优秀经营管理者”荣誉称号,授予王刚等10名同志“安徽盐业系统2012年度十大客户经理”荣誉称号,授予潘榕萍等51名同志“安徽盐业系统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程崇顺等25名同志“安徽盐业系统2012年度盐政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省公司号召全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员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昂扬的工作斗志和团结协作、坚韧不拔的拼搏精神,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安徽盐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